父亲倒车撞死儿子 法院免予刑事处罚
由于车辆严重超载,装沙时发生意外,父亲驾驶的自卸车倾斜,致使指挥倒车的19岁儿子死亡。2015年9月30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父亲刘某免予刑事处罚。
2014年9月16日凌晨,50岁的刘某驾驶中型自卸货车装载沙子,在环城北路北侧一门面房内倒车时,由于车辆严重超载,致车后轮处地面突然塌陷,自卸车向左侧倾斜,将正在车左后方指挥倒车的儿子夹在车辆左后角与门面房的东侧墙体之间,致其当场死亡。其后,莲湖区检察院对刘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在明知车辆超载的情况下让儿子在车后指挥倒车,造成儿子死亡,被害人的死亡系被告人超载及倒车时观察不周的过失行为与房屋地面管道井口突然下陷的混合作用造成的,被告人的行为并非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唯一原因。法院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在儿子发生意外后,刘某因无法承受丧子之痛导致心肌梗塞入院,主审法官专程赴医院对刘某进行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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