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叮咚。"短信声响起,陈洪(化名)拿起手机一看,是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发过来的开庭传票。据悉,这是新民诉法实施后,密云法院发出的首张电子传票。
该案中,密云一家服装辅料公司向密云法院起诉要求某服装公司支付所欠货款。在法院领取起诉状副本时,陈洪作为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同意使用电子送达的方式接收诉讼文书。1月4日,密云法院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向陈洪发出了开庭传票,传票发出后十分钟,陈洪即签收了电子传票。
【解析】
本案主审法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高玲
新民诉法新增第八十七条规定,确认了电子送达的效力。这种新的送达方式能够有效克服以往快件司法专邮耗时长、邮件容易丢失、有效送达回执难确定的弊端。现在,北京法院对符合条件基本都采用电子送达。
经受送达人同意,书记员将受送达人姓名、手机号、送达内容填写好后,通过由专人负责的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系统发出,被送达人通过手机短信或者登陆相关网站就能收到。相关内容什么时候达到被送达人手机上,被送达人什么时候阅读了短信内容,电子送达系统在后台都能看到,最后该系统会打印出来签收回证。此前,密云法院作为电子文书送达试点法院,最快的几秒就送达了,时间长的也有1个小时50分,这要视被送人手机以及所处网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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