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9名农民工36万元劳动报酬,经法院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雇主却拖延履行;强制执行中,雇主要求与农民工达成和解,却又想拖延。法院最终准备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法律的威慑力下,雇主最终如数支付欠款。
2012年10月,汉阳某装饰公司雇佣了阿顺等9名农民工搞装修。当年年底工程基本完工,而装饰公司仍欠阿顺等人劳动报酬36万余元。去年元月,装饰公司负责人彭某向阿顺等人出具欠条,承诺2月份支付全部欠款。然而半年过去了,农民工们还没有等来钱。8月,阿顺等人向法院起诉,经过法官调解,彭某与9名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再次承诺年底前付钱。
然后又过了半年,欠款还是没到位。今年1月6日,阿顺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汉阳区法院执行法官首先在银行查询,没有发现彭某的账户。8日,阿顺等人请来法律援助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彭某的房产信息。但是,该房产仅价值35万元,且负有23万元贷款。法院依法查封房产后,将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就履行欠款主持双方进一步和解。17日,彭某与9名农民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阿顺等人作出让步,同意将欠款压缩到23.4万元,彭某也承诺在28日前一定支付全部到位。
又过了9天,彭某给承办法官打电话说只能给18万余元。法官指出,彭某再三违约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如果他逾期不履行和解协议,法院将采取进一步强制执行措施,直至司法拘留。
昨天,就在执行法官准备对彭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时,彭某主动和9名农民工来到法院履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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